发布:2021-09-26 阅读:2475次
一、房屋概况
桂中花苑东区(以下简称“该房屋”)位于广西柳州市城中区;朝向大致为坐南朝北,为一幢七层的框架结构建筑,以混凝土梁、柱、板等构件共同承重,以240mm厚砖墙围护及间隔。
外墙饰面为瓷砖、涂料;内墙饰面为混合砂浆抹灰扫白、瓷砖;天花饰面为吊顶;室内地面为铺贴地板砖;门为防盗门、铝合金门;窗为铝合金窗;屋面为上人屋面。据悉该房屋始建于2002年,现作为住宅用途使用。房屋外观及内景现状如照片所示:
房屋外观现状 房屋内景现状
二、鉴定目的、内容、主要依据及检测仪器
(一)鉴定目的及内容
该房屋现为七层的框架结构,委托方加建电梯位于所该房屋17-19×H轴楼梯间北侧位置,为了解改造加建室外电梯是否影响该房屋现状结构安全,受委托单位的委托,我公司对该房屋进行鉴定,本次鉴定的主要内容为:
1.对该房屋结构类型、建筑层数、房屋地址、建造年代、房屋朝向、房屋装修概况及房屋用途进行现场调查。
2.对该房屋的结构、围护结构、建筑装修及建筑设备进行外观检查、测量,并对部分典型构件损坏情况(变形、开裂、沉陷、渗漏、露筋等)进行外观检查及拍照记录。
3.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及委托方提供的资料,分析加建室外电梯是否影响该房屋现状结构安全。
(二)鉴定的主要依据
1.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》(GB 50010-2010)(2015年版)
2.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》(GB 50009-2012)
3.委托方提供的电梯设计图纸
4.其他相关的检测规范及标准
(三)主要检测仪器设备
1.手持激光测距仪;
2.钢尺、钢卷尺;
3.CASIO数码相机;
4.其他相关的检测仪器。
三、建筑物现场检查情况
1.未发现混凝土梁、柱、板构件出现明显的受力变形及开裂损坏等异常现象。
四、结构影响分析
(1)该房屋现为七层框架结构,安装的电梯主体采用独立钢结构,电梯设连廊与原房屋连接,即新增电梯为独立承重体系,大部分荷载将通过电梯自身结构传至基础,仅有连廊少部分竖向荷载传递至房屋结构,未显著增加房屋结构荷载。
(2)电梯连廊与房屋外墙连接处开设门洞,拟拆除17-19×H轴窗下墙体,拆除的墙体为非承重墙体,不直接承受该房屋原结构上部竖向荷载。
综上,加装室外电梯不会破坏原有房屋承重结构,不会显著增加原有房屋结构荷载,故加装电梯方案可行。
五、鉴定意见
综合现场检查、检测结果及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,按委托方提供的加建方案加建室外电梯不影响原有房屋结构安全,加装电梯方案可行。